本校為配合國家教育政策,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提昇教育人員素質,並提供教學研究之資源以服務社會。民國八十五年八月,由原有進修部及中等學校教師研習中心兩單位合併改制成立進修推廣部。茲就改制前、改制後及現狀三階段說明如下:
本校為配合國家教育政策,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提昇教育人員素質,並提供教學研究之資源以服務社會。民國八十五年八月,由原有進修部及中等學校教師研習中心兩單位合併改制成立進修推廣部。茲就改制前、改制後及現狀三階段說明如下:
本校進修部之性質前身為夜間部,夜間部創立於民國四十六年春,僅具補習班性質,迨民國四十七年,奉教育部核准開辦四年制(在校三年,校外實習一年)師資專 修科,始與師資進修正式相連繫。翌年七月一日,該四年制師資專修科奉准改為六年制大學學系(在校五年,校外實習一年)。此時原有師資專修科學生,除少數自 願以師資專修科畢業資格,並由教育廳推介至各中等學校實習者外,其餘學生留校編入二、三、四年級繼續就讀改制之學系。
為配合國家長期發展科學教育政策,並加強中等學校在職教師進修,本校於民國四十九年成立中等學校教師研習中心。成立之初,以辦理中等學校自然學科之研習為重點,培訓理化、數理科教師及實驗室管理員。民國五十七年起,配合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之需要,中等學校教師研習中心開始培育國民中學教師。並於民國六十年以後,開辦中等學校試用教師教育專業科目學 分進修班次,協助試用教師取得合格教師資格;此外,亦開辦各學科專門科目廿學分之班次,以提供各學校教師進修專門學科知識機會。
近年來,為配合教師實際教學需要,改變進修研習班次之型態,開辦短期班次,鼓勵在職教師參加各學科教材教法研究,及教學評量之研習。並接受僑務委員會委託 辦理海外華校教師有關華語教學、教育行政、輔導等課程之研習;另外,亦接受教育部委託辦理有關軍訓教官教育課程之研習。
本校為配合國家教育政策,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提昇教育人員素質,並提供教學研究之資源以服務社會。民國八十五年八月,配合本校組織規程之修正,將原有之進 修部及中等學校教師研習中心合併成立進修推廣部,置主任一人綜理部務,秘書一人襄助主任處理部務。另分設企劃、課務、註冊、總務及資訊五組,各置組長一 人,主管各組業務。民國九十五年開始,為配合本部企業化發展,於主任之下增加主任特助與執行長各一人,協助統籌本部各項管理革新之規劃、執行,目前共有三十二名工作人員,辦理各項教師在職進修及研習業務,並配合國家終身教育與回流教育之呼籲與政策,積極規劃各類推廣教育課程,提供社會人士在職進修所需的行政支援與服務。
民國85年8月配合本校組織規程之修正,將原有之「進修部」及「中等學校教師研習中心」合併成立「進修推廣部」。另於97年2月13日為配合國家教育政策,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提昇教育人員素質,並提供教學研究之資源以服務社會,將原「進修推廣部」改制為「進修推廣學院」。辦理各項教師在職進修及研習業務,並依國家終身教育與回流教育之呼籲與政策,積極規劃各類推廣教育課程,提供社會人士在職進修所需的資源與服務。其主要任務如下:
本學院置院長一人,由校長聘請教授兼任之,負責掌理院務;副院長三人,由院長薦請校長就校內具副教授以上資格者兼任之,協助院長統籌院務;得置秘書一人,負責協調校內單位配合事宜;推廣業務得置具專業背景之經理人,由院長薦提諮詢委員會議同意後聘任,負責規劃並執行本學院業務之推展;因應本院業務之需採任務編組,設下列單位與工作要項:
本院各項設施完善,具普通教室十五間、韻律教室一間、演講堂、會議室、視聽、講座、電腦教室等,所有教室均設置E化講桌、投影機、錄音設備等教學媒體亦俱全。
備有師大會館提供教學、實習、研究、學術交流、會議及參訪人員等人員住宿,配備冷氣、健身、娛樂設施、洗衣、烘衣及電腦網路等設備,計125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