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闈場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第88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
- 本闈場含工作間及住宿房間,場地位於本院師大會館6樓及10樓,若作為入闈場地用,須全部借用。
- 10樓為標準雙人套房,6樓為標準三人套房,房內皆有衛浴設備,不提供盥洗用品;其標準房另提供電視及冰箱(租借依本院檔期提供,恕無法指定房型)。
- 凡欲申請借用本闈場者,應先填寫申請表,並說明活動內容,經本院核准後於場地使用前繳清所有費用,使具申請使用效力,未繳清費用者視同放棄借用。
- 本闈場每日使用時間以兩天一夜為單位,使用時間以當日早上8時後開始計算至隔日下午17時為止,每增加一天,加收新臺幣10,000元整,如超出時間範圍,亦以一天計算。
- 本闈場場地,共提供房間八間及工作間一間,如入闈人數超出房間床數,增加部份以實際房費計算,工作間每間每日收費新臺幣1,500元整。
- 借用單位如臨時放棄使用時,則已繳納之費用槪不退還,但因天災或不可抗力之緣由,以致無法使用者,俾向本院洽退原繳之費用。
- 本院如有使用場地之必要時,得於使用兩星期前通知借用者抛棄借用權利,並全額退還已繳納之費用。
- 本闈場禁止吸煙,各項設施、桌椅,借用者應妥善維護使用,如有破壞毀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借用單位,如使用事實違反學校規定者,本院有權立即停止使用,不得異議。
- 本闈場借用收費標準如附件收費標準表,價格如有異動,以本院公告新價格為準。
- 本要點經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闈場收費標準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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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單位 |
校內價 |
校外價 |
備註 |
場地費 |
每日 |
17,000 |
20,000 |
含水電、瓦斯費及清潔維護費 價格如有異動,以本院公告新價格為準。 |
機器使用維護費(打包機、黑白雷射印表機、影印機、個人電腦、冰箱) |
每日 每台 |
1,500 |
2,000 |
不含打包帶、碳粉匣、墨水等耗材,如需耗材費用另計 |
特殊機器使用維護費(彩色雷射印表機) |
每日 每台 |
2,500 |
3,000 |
不含碳粉匣、墨水等耗材,如需耗材費用另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