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住宿設施經營管理及安全維護要點辦理,入住對象係指提供教學、實習、研究、學術交流、會議及參訪人員為原則。
- 於進住日之二個月前始對外開放訂房;校內單位如有特殊情形須簽案說明經校長核可後,可不受此限辦理。
- 住宿宿時間:自當日15:00至翌日11:00止。超過時間以一日計費。住宿費用應於入住前繳清。預訂房間保留至當日18:00止,如 18:00無法到達請電話告知,逾時將取消訂房記錄,最晚辦理入住手續時間為21:00前。
- 本校校友(本人憑校友證)、本校教職員、本校學生及教師身分者本人(具教師證)憑證享有優待價,一證限優待一房;住房當日請務必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辦理,不予事後補件退費。本校校友、本校教職員及本校學生之直系親屬可出示本校校友、本校教職員及本校學生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證件(如:職員證、學生證及校友證)以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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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會館加床及加人規定:
- 師大會館:不提供加床及加人之入住服務。各房型若入住超出本會館規定人數上限,每人加收清潔費新臺幣500元整(不提供備品及盥洗用具)。
- 林口樸樓會館:不提供加床及加人之入住服務。各房型若入住超出規定人數上限,每人加收新臺幣300元整。
- 訂房達6間次(含)以上,需填寫住宿申請表傳真並待承辦人回覆後三日內支付房價總額30%為訂金,經確認後始完成訂房手續。團體單次訂房師大館100間次(含)以上,並一次付清全額者,可享一般價9折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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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支付、取消訂房或更改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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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訂金支付方式
- 現金或即期支票(支票抬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實體信用卡。
- 匯款(戶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專戶,匯款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城中分行,帳號:10754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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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訂房
旅客取消訂單時,須依照飯店訂房取消規定,扣取訂房取消費用,不收取手續費。取消訂房日依來電通知日計算,訂金為房價30%;可退金額需退至原收據/發票之抬頭帳戶中,作業時間約為30天。若須取消或更改訂房,相關規定如下:
- 入住日期前14日取消訂房時,將不收取取消訂房手續費。
- 入住日期前10至13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訂金之30%為訂房取消費用。
- 入住日期前7至9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訂金之50%為訂房取消費用。
- 入住日期前4至6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訂金之60%為訂房取消費用。
- 入住日期前2至3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訂金之70%為訂房取消費用。
- 入住日期前1日取消訂房時,應負擔訂金之80%為訂房取消費用。
- 入住日期當天取消訂房或怠於通知者,應負擔訂金之100%為訂房取消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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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門禁時間為23:30至翌日6:00止,為維護大樓之安全,一樓大門禁止人員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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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可辦理取消當日及前一日住房並全額帳戶退費。
-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本會館不負保管責任。
- 房內設備及物件如損壞或短少,應照市價賠償之。
- 校園及會館內嚴禁吸煙、酗酒、賭博並禁止攜帶寵物及違禁品,若違反規定,本會館有權取消住宿之權利並依法辦理。
- 為節能減碳及落實環保政策,請盡量自備盥洗用具。
- 本會館無法接待未滿18歲青少年單獨入住,需至少一位監護人或父母陪同。
- 本會館價格若有異動,以本院公告新價格為準。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規定辦理。
- 本辦法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簽請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