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主題】
正音教學技巧及課程活動設計
【課程特色】
一口流利且標準的國語發音,絕對是華語教師或國語文老師必備之基本條件。在教學經驗豐富的講師引導之下,正確、清晰的發音技巧讓您更能輕鬆掌握,有趣、效率的正音教學讓您更加精進專業。
【課程大綱】
一、認識注音/漢拼知識,含基本聲、韻母,與四聲調、輕聲、變調等。
二、掌握華語正確發音要領,發音矯正與咬字練習。
三、實務教學分享、教學設計與教具應用。
四、學員教學試教演練與評量。
【上課方式】
►實體課程
【上課日期】
2024年5月4日、5月11日、5月18日、5月25日,每週六,共4次。
【證書授予】
依實際到課狀況及課堂表現給予臺師大非學分班結業證書。
【課程資訊與聯絡】
聯絡人:陸小姐
聯絡信箱:wenninglu1002@ntnu.edu.tw
教師自編教材
曹靜儀 老師
【學歷】美國加州州立大學長堤分校亞洲和亞美研究所亞洲研究(漢語語言及文化)碩士
【現職】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教學系講師
【經歷】
2022-2023年僑委會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遠距視訊教學)全球班課程諮詢
僑委會《來!學華語》編輯
僑委會《來!學華語》一~四冊教學示範影片錄製講座
僑委會《學華語向前走》教學影片諮詢
僑委會《學華語向前走》執行編輯
僑委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師資認證培訓專班講師
2021年僑委會海外數位華語文推廣計畫(美東暨加拿大組)講師
2021年僑委會華文教師線上遠距研習班(亞洲班)講師
2020年僑委會全球華文網終身學習數位平臺課程講師
2020年僑委會華文教師線上遠距研習班(印尼專班)講師
【海外教學】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長堤分校中文講師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中學教育學程中文組實習教師指導老師
美國加州帕薩迪納社區大學兼任中文講師
美國麻州州立大學中文講師
美國西伊利諾州立大學中文講師
美國麻州安城、南加州林肯等中文學校華語文教師
【專長】
各級華語教學與課程設計
華語文教學法
華語文聽力與讀寫教學
華語文測驗與評量
成人及兒童華語文教材編寫
劉欣怡 老師
【學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研究所碩士
【現職】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教學系講師
【經歷】
教育部華語教學人員選送外派德國柏林自由大學
僑務委員會111、112年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師資認證培訓專班講師
僑務委員會《來!學華語》第一、二、三冊教學示範影片錄製講座
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線上華語師資培訓班教師
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華語教師
華語文教學研究所陳俊光教授國科會助理
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2007-2008年日本每日交流株式會社暑期三週短期語言文化研習課程」華語教師
扶輪社3520地區和3480地區年青少年交換計畫華語老師
新竹縣立二重國民中學實習老師
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在職進修教學工作坊
【專長】
華語文課程設計
華語口語表達與正音訓練
聽力訓練
讀寫訓練
閱讀及寫作指導
【優惠辦法】以下限選一種
●8折
1.五人(含)以上團體報名(需報名同一班,並同時繳費)
2.本校在職教職員工及其眷屬(限父母、配偶、子女)、本校退休教職員工、本校校友及本校在校學生及65歲(含)以上銀髮族。(憑身分證明文件)(本校含師大附中)
3.本院學員續讀者或加報同季別課程者。
※續讀者: 原上課編號開頭為1042,報名1043課程。本季學員報名下季課程,中間沒有間斷。
※已繳費但因故停止招生,報名下季課程享有續讀8折優惠,但僅能使用郵局劃撥或現場繳費,例如:學員報名1053課程已繳費但停止招生,報名1054課程,享有8折優惠。
4.使用師大人悠遊認同卡(玉山銀行)刷卡
●85折
1.三人(含)以上團體報名(需報名同一班,並同時繳費)
2.同時報名二班(含)以上者(同時繳費)
3.身心障礙人士報名(需出具身心障礙證明/鑑輔會證明)
4.特約廠商(需出具職員證)
●9折
1. 本院推廣教育班次舊生(範例:原上課編號開頭為1041,報名1043課程)
2. 開課日二週前報名繳費者
【重要注意事項】
1.報名前請先參見:檔案下載>「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推廣非學分班注意事項」。
2.未開班退費、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費,本院辦理學員退費入帳所需時間約4週。
3.需完成註冊及繳費才視為報名成功。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未報名成功,不保留名額。
4.若該班「額滿」,而您尚未繳費,則請勿繳費,若您誤繳學費則為您辦理全額退費或轉班。
5.課程不提供旁聽服務,一經報名亦不得轉讓他人。
6.敬請留意報名課程之開課日期及上課時間,正常開課情形下,本院於各課程開課日前,會以簡訊發送開課通知提醒上課學員,亦可主動來電詢問,恕無法因未收到簡訊通知要求退費或補課。
7.個人因素無法上課或插班加入課程,無法提供補課服務。
8.為尊重著作權,上課不得錄音錄影。
9.為提升服務品質,將不定期於課堂中進行問卷調查,屆時請學員協助填寫。
10.結業證書自結業日期起保留1年,逾期資料不予保留,須自費申請結業證書補發。
11.非學分班學員修業期滿,凡該班缺課時數達三分之一者,即不發給結業證書。
(EX:課程總時數為30小時,缺課時數達10小時即不發給結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