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課教材】
學完五十音之後給初學日文者的10堂文法課
ISBN:9789865507954
【課程簡介】
1.初級文法採用主題式教學,學會日語也等於會使用日語,讓你能真正應用在日常生活中,並輕易理解初級日語的句子架構。
2.多元練習聽說讀寫;鼓勵學生多開口
3.助詞不再傻傻分不清,用對比的方式,記得既容易又有邏輯性。
【課程目標】
1.完全掌握五十音及必備的重音概念,能說一口標準流利的日語。
2.能真正將日語應用在日常生活中,能聽得懂簡單的日常生活對話。
3.基本的助詞概念可以充分運用在初級的日語短句中。
4.可以用輕鬆的方式說出簡單的日語短句,不再害怕說日語。
Lesson 5 用日文詢問想去的地方
場所はどこですよろしく
Lesson 6 表達擁有的日文句型
私は名詞があります
Lesson 7 用日文說出我的喜好
私は名詞が好きです
Lesson 8 日文動詞三分類一次學起來
動詞1、2、3類
Lesson 9 日本旅遊必備句型
私は場所へ行きます
Lesson 10 快速理解日文動詞時態
過去與非過去的肯定和否定表現
1.請於上課前自備:捷徑文化出版,學完五十音之後給初學日文者的10堂文法課
ISBN:9789865507954
2.講義費150元 請於開課時交給老師
【現任】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兼任日語講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與休閒學院 兼任日語講師
【經歷】
國外
東京ヴィクトリア日本語学校日語 兼任講師
日本法政大學附屬女子中學中文特設課程 兼任講師
國內
臺北市私立普林斯頓高級中學 兼任日語教師
臺北市立中山女中 日語講師
臺北市立景美女子中學 兼任日語教師
臺北市立師大附中 兼任日語教師
臺北市立中崙高中 兼任日語教師
大安社區大學 兼任日語講師
時代國際英日語中心 兼任日語教師
菁英國際英日語中心 兼任日語教師
何嘉仁國際語文學院 兼任日語教師
東京設計專門學校中日口譯
【日語著作】
2012/11/15 《你也繪 50 音》,山田社
2013/05/08《微日語》,捷徑文化
2013/09/01 《你也繪 50 音》二版,山田社
2015/05/01《微日語》簡體中國版,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
2016/10/07《你也繪 50 音》 暢銷增修改定版,山田社
2018/01/03《學完五十音之後:給初學日文者專門設計的 6 堂課》,捷徑文化
2018/09/05《圖解第一本真的學得會的玩桌遊學五十音》,捷徑文化
2019/01/03《學完五十音之後:給初學日文者專門設計的 6 堂課》 簡體中國版 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
2019/01/03《圖解第一本真的學得會的玩桌遊學五十音》 簡體中國版,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
2022/01/05《學完五十音之後:給初學日文者專門設計的 10 堂課(影音版)》 ,捷徑文化
【優惠辦法】以下限選一種
●8折
1.五人(含)以上團體報名(需報名同一班,並同時繳費)
2.本校在職教職員工及其眷屬(限父母、配偶、子女)、本校退休教職員工、本校校友及本校在校學生及65歲(含)以上銀髮族。(憑身分證明文件)(本校含師大附中)
3.本院學員續讀者或加報同季別課程者。
※續讀者: 原上課編號開頭為1042,報名1043課程。本季學員報名下季課程,中間沒有間斷。
※已繳費但因故停止招生,報名下季課程享有續讀8折優惠,但僅能使用郵局劃撥或現場繳費,例如:學員報名1053課程已繳費但停止招生,報名1054課程,享有8折優惠。
4.使用師大人悠遊認同卡(玉山銀行)刷卡
5.國立臺灣大學系統 (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教職員工(憑服務證明文件)。
●85折
1.三人(含)以上團體報名(需報名同一班,並同時繳費)
2.同時報名二班(含)以上者(同時繳費)
3.身心障礙人士報名(需出具身心障礙證明/鑑輔會證明)
4.特約廠商(需出具職員證)
●9折
1. 本院推廣教育班次舊生(範例:原上課編號開頭為1041,報名1043課程)
2. 開課日二週前報名繳費者
【重要注意事項】
1.報名前請先參見:檔案下載>「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推廣非學分班注意事項」。
2.未開班退費、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費,本院辦理學員退費入帳所需時間約4週。
3.需完成註冊及繳費才視為報名成功。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未報名成功,不保留名額。
4.若該班「額滿」,而您尚未繳費,則請勿繳費,若您誤繳學費則為您辦理全額退費或轉班。
5.課程不提供旁聽服務,一經報名亦不得轉讓他人。
6.敬請留意報名課程之開課日期及上課時間,正常開課情形下,本院於各課程開課日前,會以簡訊發送開課通知提醒上課學員,亦可主動來電詢問,恕無法因未收到簡訊通知要求退費或補課。
7.個人因素無法上課或插班加入課程,無法提供補課服務。
8.為尊重著作權,上課不得錄音錄影。
9.為提升服務品質,將不定期於課堂中進行問卷調查,屆時請學員協助填寫。
10.結業證書自結業日期起保留1年,逾期資料不予保留,須自費申請結業證書補發。
11.非學分班學員修業期滿,凡該班缺課時數達三分之一者,即不發給結業證書。
(EX:課程總時數為30小時,缺課時數達10小時即不發給結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