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常見議題之藝術治療 招生中 加入購物車

課程資訊

課程系列:心理系列
課程編號:1143T004
授課日期:2025-11-01 - 2025-12-20
停/補課:
授課時間:09:00 - 12:00 (六)
上課時數:24
授課教室:師大圖書館校區或校本部
連絡電話:02-7749-5827 李小姐
加入行事曆:Google日曆 (停開班以網站為準)

課程費用

學費:6500
報名費:300
教材費:250

課程說明

【課程說明】

 

本課程將以藝術治療觀點輔以心理學理論,引導學員理解在藝術治療進行過程中,案主的內在心理世界以及在互動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療效因子,包括語言訊息、非語言訊息、互動狀況、工作行為、媒材使用、過程和作品的形式等所象徵的意涵,並對於案主作品中自我的探索、瞭解、概念形成和認知的擴展等等,有所統整與提昇。

 

【課程目標】

 

  • 理解如何形成兒童藝術治療之初步架構
  • 從理論觀點理解兒童經驗及心理議題
  • 以不同藝術創作形式或主題探索兒童情緒及心理
  • 了解如何在實務進行中設定適宜的創作媒材

 

【課程大綱】

 

前期擴充理論基礎;中段深化三類實務議題;後段加強工作知能與整合自我專業定位。課程內容簡述如下:

  1. 與兒童心理與藝術發展相關的心理學理論。
  2. 理論與倫理架構(人本、氣質、系統)。
  3. 激發兒童進行自發性藝術表達的藝術活動之設計與探討。
  4. 實務分享與討論(1)人際/自我議題。
  5. 實務分享與討論(2)偷竊/衝動議題。
  6. 實務分享與討論(3)家庭/家暴議題。
  7. 媒材運用與工作倫理。
  8. 綜合討論、課程回顧與統整。

 

教材需知

體驗教材由學院準備。

授課對象

  1. 對心理治療或藝術治療已有基本認識。
  2. 想要從心理學理論理解兒童藝術的相關專業人員,以及對此議題有興趣的家長或老師。

 

師資說明 — 藝術治療師/諮商心理師 鍾珮琪

學歷:台北市立教育大學藝術治療碩士

證照:

  • 諮商心理師(諮心字第001487號)
  • 台灣藝術治療學會專業認證(TRAT 2012-042)
  • 台輔學督證字第112016號

經歷:

  • Satir系統轉化治療模式專業訓練結業
  •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駐校心理師
  • 清華大學認知與心智科學中心藝術治療課程系列講師
  • 天晴身心診所兼任藝術治療師/心理師
  • 台灣科技大學兼任心理師
  • 慈濟大學專任心理師

藝療專長:

  • 兒童、青少年發展議題、自我探索與成長

優惠方案

【優惠辦法】以下限選一種

●8折

  1. 五人(含)以上團體報名(需報名同一班,並同時繳費)
  2. 本校在職教職員工及其眷屬(限父母、配偶、子女)、本校退休教職員工、本校校友及本校在校學生及65歲(含)以上銀髮族。(憑身分證明文件)(本校含師大附中)
  3. 本院學員續讀者或加報同季別課程者。

 ※ 續讀者:原上課編號開頭為1042,報名1043課程。本季學員報名下季課程,中間沒有間斷。

 ※ 已繳費但因故停止招生,報名下季課程享有續讀8折優惠,但僅能使用郵局劃撥或現場繳費,例如:學員報名1053課程已繳費但停止招生,報名1054課程,享有8折優惠。

  1. 使用師大人悠遊認同卡(玉山銀行)刷卡
  2.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教職員工(憑服務證明文件)。

 

●85折

  1. 三人(含)以上團體報名(需報名同一班,並同時繳費)
  2. 同時報名二班(含)以上者(同時繳費)
  3. 身心障礙人士報名(需出具身心障礙證明/鑑輔會證明)
  4. 特約廠商(需出具職員證)

 

●9折

  1. 本院推廣教育班次舊生(範例:原上課編號開頭為1041,報名1043課程)
  2. 開課日二週前報名繳費者

 

【重要注意事項】

  1. 報名前請先參見:檔案下載>「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推廣非學分班注意事項」。
  2. 未開班退費、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費,本院辦理學員退費入帳所需時間約4週。
  3. 需完成註冊及繳費才視為報名成功。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未報名成功,不保留名額。
  4. 若該班「額滿」,而您尚未繳費,則請勿繳費,若您誤繳學費則為您辦理全額退費或轉班。
  5. 課程不提供旁聽服務,一經報名亦不得轉讓他人。
  6. 敬請留意報名課程之開課日期及上課時間,正常開課情形下,本院於各課程開課日前,會以簡訊發送開課通知提醒上課學員,亦可主動來電詢問,恕無法因未收到簡訊通知要求退費或補課。
  7. 個人因素無法上課或插班加入課程,無法提供補課服務。
  8. 為尊重著作權,上課不得錄音錄影。
  9. 為提升服務品質,將不定期於課堂中進行問卷調查,屆時請學員協助填寫。
  10. 結業證書自結業日期起保留1年,逾期資料不予保留,須自費申請結業證書補發。
  11. 非學分班學員修業期滿,凡該班缺課時數達三分之一者,即不發給結業證書。(EX:課程總時數為30小時,缺課時數達10小時即不發給結業證書)
  12. 【線上同步課程-研習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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