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語中級進階V(四下午) 上課中 報名候補或下期開課通知

課程資訊

課程系列:日語系列
課程編號:1121E069
授課日期:2023-05-18 - 2023-08-03
停/補課:停課:2023-06-22、2023-06-29、
授課時間:13:30 - 16:30 (四)
上課時數:30
授課教室: 師大圖書館校區或校本部
連絡電話:02-7749-5453 邵先生

課程費用

學費:5300
報名費:300
教材費:自費

課程說明

【授課教材】

請於上課前自備:大新書局出版,大家的日本語中級II(9-10課)

 

課程特色】

1.藉由不斷地口說訓練及文章導讀,以及聽力訓練來活用並複習在初級及進階課程所學習的句型語法。

2.導入中級各種新的句型及文法

 

課程目標/學習成果

利用不斷地口說訓練及會話模擬演練,以及聽力訓練,讓參加學員增加口說能力,並達到N3N2的日文程度,修畢10堂課後,無論在生活運用或因應日檢考試上將有所助益。。

 

【上課方式

文法講解、相關用法分析、分組討論、句型練習、口說訓練、聽力訓練

 

【課程大綱

第1週: 第八課問題及練習檢討/第七課單字及文法講解

第2週: 第九課單字及文法講解/生活會話及聽力訓練

第3週: 第課單字及文法講解/課本會話講解及演

第4週: 第課會話分組演練/練習題講

第5週: 第課文章導讀/內容・感想發表

第6週: 第課問題及練習檢討/第六課單字及文法講

第7週: 第十課單字及文法講解/生活會話及聽力訓

第8週: 第十課單字及文法講解/課本會話講解及演

第9週: 第十課會話分組演練/練習題講

第10週: 第十課文章導讀/內容・感想發表

教材需知

請於上課前自備大家的日本語中級II』(L9-10)(大新書局出版)

授課對象

已學習過『大家的日本語中級II』(L7-8)

師資說明 — 林怡君

【學歷】東吳大學日本語文學系所研究所碩士畢業

 

【現任】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日文講師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部講師

                育達商職兼任教師

                Panasonic日文講師

【經歷】 稻江護家專任教師

               十信高中專任教師

               蘆洲樂齡學習中心日文講師

               花蓮觀護盃國際籃球邀請賽-日本隊隨行翻譯

 

 

【證照】 教育部核發中等學校應用外語科(日文組)教師證照

               教育部核發中等學校第二外國語(日語)科教師證照

優惠方案

【優惠辦法】以下限選一種

●8折

1.五人(含)以上團體報名(需報名同一班,並同時繳費)

2.本校在職教職員工及其眷屬(限父母、配偶、子女)、本校退休教職員工、本校校友及本校在校學生及65歲(含)以上銀髮族。(憑身分證明文件)(本校含師大附中)

3.本院學員續讀者或加報同季別課程者。

 ※續讀者: 原上課編號開頭為1042,報名1043課程。本季學員報名下季課程,中間沒有間斷。

 ※1054課程起,已繳費但因故停止招生,報名下季課程享有續讀8折優惠,但僅能使用郵局劃撥或現場繳費,例如:學員報名1053課程已繳費但停止招生,報名1054課程,享有8折優惠。

4.使用師大人悠遊認同卡(玉山銀行)刷卡

 

●85折

1.三人(含)以上團體報名(需報名同一班,並同時繳費) 

2.同時報名二班(含)以上者(同時繳費)

3.身心障礙人士報名(需出具身心障礙證明/鑑輔會證明)

4.特約廠商(需出具職員證)

 

●9折

1. 本院推廣教育班次舊生(範例:原上課編號開頭為1041,報名1043課程)

2. 開課日二週前報名繳費者

 

【重要注意事項】

1.報名前請先參見:檔案下載>「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推廣非學分班注意事項」。

2.未開班退費、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費,本院辦理學員退費入帳所需時間約4週。

3.需完成註冊及繳費才視為報名成功。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未報名成功,不保留名額。

4.若該班「額滿」,而您尚未繳費,則請勿繳費,若您誤繳學費則為您辦理全額退費或轉班。

5.課程不提供旁聽服務,一經報名亦不得轉讓他人。

6.敬請留意報名課程之開課日期及上課時間,正常開課情形下,本院於各課程開課日前,會以簡訊發送開課通知提醒上課學員,亦可主動來電詢問,恕無法因未收到簡訊通知要求退費或補課。

7.個人因素無法上課或插班加入課程,無法提供補課服務。

8.為尊重著作權,上課不得錄音錄影。

9.為提升服務品質,將不定期於課堂中進行問卷調查,屆時請學員協助填寫。

10.結業證書自結業日期起保留1年,逾期資料不予保留,須自費申請結業證書補發。

11.非學分班學員修業期滿,凡該班缺課時數達三分之一者,即不發給結業證書。

     (EX:課程總時數為30小時,缺課時數達10小時即不發給結業證書)

報名候補或下期開課通知